一、审批依据: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外资企业法》
《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中外合作企业法》
《中外合作企业法实施细则》
《公司法》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7〕外经贸法发第267号)
二、申报材料:
申请书
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并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的股权转让协议
企业原合同、章程及其修改协议
验资报告
审计报告
投资者股权变更申请书
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
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新股东的注册证明和身份证明
批准证书原件(正本和副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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