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依据: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外资企业法》
《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中外合作企业法》
《中外合作企业法实施细则》
《公司法》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4年第8号令)
《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贸权备案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非商业企业增加分销经营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申报和审批程序的通知》
《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兼营生产性和非生产性业务如何享受税收优惠问题的通知》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项目办理程序》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项目审批时限》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项目申报材料》
《外商投资商业(分销)企业指引手册》
《从事成品油和汽车分销、特许经营活动的申报规定》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项目申报备案材料的通知》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4年第25号令 )
二、申报材料:
申请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适用于新设立商业分销企业)
董事会决议
章程(合同)及附件
投资者银行资信
经过公证和认证的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文件或登记注册证明文件(适用于境外投资者)
中国投资者拟投入的国有资产评估报告(适用于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中国个人投资者银行资信
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
进出口商品目录
董事会名单及委派书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审计报告
店铺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及房屋租赁协议
店铺符合商业规划证明文件(适用于有零售业务的申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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