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工商局,各有关单位:
四川及周边地区发生地震灾害后,广大零售商从大局出发,积极捐款捐物支援灾区,为抗震救灾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近期少数零售商利用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灾区重建、踊跃捐款捐物的时机,假借“抗震救灾”、“为灾区人民祈福”等名义,搞虚假宣传,违法违规开展商品促销活动。这些行为既干扰了抗震救灾工作、影响人民群众奉献爱心的热情,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为此,国家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等法规,联合下发了《关于严禁假借抗震救灾名义开展促销活动的紧急通知》。现就贯彻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商业零售企业促销活动管理和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迅速开展促销活动专项检查。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于假借“抗震救灾”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虚构赈灾募捐事由、虚假打折、虚假促销等欺诈活动,骗取钱财、坑害广大消费者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
二、指导商家开展全面自查。各区县商务、工商管理部门要指导各商业零售企业立即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整改结果报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范“义卖募捐”、“按比例捐赠营业额”等行为,对于已发生的,要按程序转交募捐款物,并公布于众。
三、加强正面引导和宣传。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通过媒体、网络等途径,加大对违法违规促销行为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和提醒广大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表达爱心。
请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层层分解任务,确保落实,重大情况要及时报送市商务委和市工商局。
二○○八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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