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审批工作效率,方便企业和公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市商务委决定,自即日起调整拍卖、典当、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等三项特种行业企业变更事项审核程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拍卖、典当、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等企业申请有关事项变更,须填写变更表和备案登记表(备案登记表填写变更后内容),并提供相关材料报辖区商务主管部门。经辖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后(取消原辖区商务主管部门的批文),由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市商务委窗口统一受理。拍卖、典当、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等企业设立程序仍按照原有关规定执行。
请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缩短审核时限,提高工作效率,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联系人:马斌 联系电话:23035316
附件:拍卖、典当、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备案登记事项变更表及备案登记表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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