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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检验检疫局加强进出口木质家具监管


信息来源:《天津日报》    【2008年3月26日】      作者: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统一部署,天津检验检疫局迅速投入到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中,木家具作为天津口岸进出口大宗产品,批次较多,种类繁杂,是检验检疫监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天津检验检疫局将其作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点,制定出台六项监管措施,全面加强出口木制家具监管工作。

  六项监管措施主要内容是,组织对天津辖区内进出口木制品及木家具生产企业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全面开展出口木制品和木家具生产企业注册登记及分类管理工作。积极帮扶和促进出口木制品及木制家具生产企业建立与完善对有毒有害物质和有害生物控制以及溯源管理为核心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出口木制品和木家具的抽查检测工作。强化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本辖区内木制品及木家具出口企业全面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按照质检总局要求,有针对性地对进口木制品与木家具开展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等项目的抽查监测,项目不合格的一律退货或销毁处理。据了解,2007年,天津地区出口到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厨房、卧室以及酒店用木制家具3471批,80多万件,出口创汇达3千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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