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发区人才户籍调动政策取得重大突破,各类人才户口进区条件大幅度放宽。
随着滨海新区的进一步开发开放,各类人才不断聚集开发区。但是,开发区部分企业在办理人才户籍调津手续时,受到原有人才引进政策限制,时常出现无法办理调动手续的情况,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
针对这种情况,开发区劳动人事局根据开发区实际情况和企业需求,向市公安局、人事局提出了解决企业户籍问题的实施意见,希望在人才调津问题上,给予特殊政策,在开发区先试先行,保障经济发展。经过多次报告协调,近日,天津市人事局和公安局联合发出了津人字[2008]10号《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滨海新区引进人才政策措施》的通知》,为企业引进急需人员和解决家属落户提供了很大的政策支持。新政策突破主要表现以下五方面:
一、放宽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企业、重大项目引进人才的学历和职称条件。具有本科学历、中级职称或仅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可调入本人和家属户口。
二、放宽引进人才的年龄限制。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50岁,领军人才、知名专家教授不设年龄限制。
三、投资5000万元以上企业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营销人员、技术人员,可放宽学历、职称、住所等条件,按每投资200万元办理1人的原则,以蓝印户口的方式引进,其中随迁家属也可占用指标。
四、成建制整体迁入开发区的企业或研发机构,有70%以上人员符合调津条件,其余人员可同时调入,家属可以随迁。
五、人事关系和户籍异地分离人员,可按正常手续调入。引进人才配偶为工人身份的,可随主调人员一起,将户口迁入本市。
据悉,开发区劳动人事局今后将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做好新政策的宣传,并立即开始受理符合条件人员户籍调动申报工作,满足企业人才需求,进一步提高为人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创造开发区更加良好的人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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