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依申请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 商务人才 > 商务人才 > 内容
 
热点新闻:
 


开发区人才落户条件放宽 保障滨海人才需求


信息来源:    【2008年2月13日】      作者:


从开发区管委会获悉,近日天津市人事局和公安局联合发出了《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滨海新区引进人才政策措施〉的通知》,为开发区企业引进急需人员和家属落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该政策出台后,开发区企业急需的各类人才户口进津条件将大幅放宽。

    该项新政策的突破性主要表现以下几方面:

    一是放宽了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企业、重大项目引进人才的学历和职称条件,即原条件为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和高级职称,放宽为具有本科学历、中级职称或仅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可调入本人和家属户口。

    二是放宽了引进人才的年龄限制,即原条件为高级职称人员年龄上限为45岁,放宽为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上限50岁,领军人才、知名专家教授不设年龄限制。

    三是增加了新的落户政策。其中包括:(一)投资5000万元以上企业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营销人员、技术人员,可放宽学历、职称、住所等条件,按每投资200万元办理1人的原则,以蓝印户口的方式引进,其中随迁家属也可占用指标;(二)成建制整体迁入开发区的企业或研发机构,有70%以上人员符合调津条件,其余人员可同时调入,家属可以随迁;(三)人事关系和户籍异地分离人员,可按正常手续调入。引进人才配偶为工人身份的,可随主调人员一起,将户口迁入天津市。

/
 
[ 关闭窗口 ]
  网站地图 使用帮助 关于网站 隐私安全 版权声明 栏目介绍 RSS订阅